一、國家助學金
政策依據:《云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云財教〔2015〕363號)。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按照《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所確定的1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及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云南省涉及91個縣,具體名單附后。
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除涉農專業學生和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外的20%確定。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主要資助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學費
政策依據:《云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云財教〔2015〕363號)。
對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生城市學生的15%確定。
免學費標準按照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確定。
學費標準低于每生每學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學費,學費標準高于每生每學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學生家庭負責承擔。
三、省政府獎學金
政策依據:《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云財教〔2009〕243號)。
省政府獎學金是為激勵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由省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中職學校中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申請省政府獎學金的學生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中職學校省政府獎學金全省每年獎勵名額為1000 名,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 4000 元。
四、迪慶州怒江州實施中等職業教育農村學生全覆蓋
在執行國家中等職業教育現行免補政策的基礎上,省財政對到承擔試點任務的學校(27所)就讀,并納入普通全日制學籍管理的迪慶州、怒江州農村戶籍(含農轉城)學生,初中起點中職學生在校期間第一學年、第二學年,高中起點中職學生在校期間第一學年,每生每學年再給予2500元的生活補助。
滇西邊境山區、烏蒙山區、滇黔桂石漠化、四省藏區9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藏區名單




